1. | 通报成员:菲律宾 |
2. | 负责机构:能源利用管理局(EUMB)能源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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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空调设备,由一个电机驱动风扇和温湿度调节元件组成,包括无法单独调节湿度的设备; 相关零件(HS 8415); 通风机。 风扇。 空调(ICS 23.120)
ICS:[{"uid":"23.120"}] HS:[{"uid":"8415"}] |
5. |
通报标题:菲律宾空调能效标识计划实施指南页数:8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该指南规定了空调的具体产品要求(PPR),旨在向有关方提供信息和指导,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经销商和其他关键利益相关者需遵守相关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识; 防止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 |
8. | 相关文件: • 旨在“实现能效和节能制度化、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以及激励能效和节能项目”的1185号共和国法案(EEC法案) • DC2020-06-0016号部门通报,规定菲律宾能效标识计划涉及的产品最低能效要求(MEPP),耗能产品的进口商、制造商、分销商、经销商和零售商需遵守相关要求。 • DC2020-06-0015号部门通报,规定菲律宾能效标识计划(PELP)指南,电器和其他耗能产品的进口商、制造商、分销商、经销商和零售商需遵守相关要求。 |
9. |
拟批准日期:
该空调实施指南应在公布后十五(15)天生效,需要在至少两(2)家全国性报纸上公布。 应将该实施指南提交至菲律宾大学法律中心国家行政登记办公室。 拟生效日期: 通过能源部网站公布相关指南的实施建议。 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应在建议公布后三(3)个月内申请登记并请求标识。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1年6月25日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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