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 |
2. | 负责机构:环境与规划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X]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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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国家关税税目-XV(钢铁、铝、铜、铅、锌、锡、青铜和黄铜制品废料和残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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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禁止钢铁、铝、铜、铅、锌、锡、青铜和黄铜制品废料和残渣的国内交易、购买和出口的法令页数:1页 使用语言:马其顿语和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为了在环境保护、废物管理标准及执行方面保护公众利益,本法令生效6个月后禁止钢铁、铝、铜、铅、锌、锡、青铜和黄铜制品的废料和残渣的国内交易、购买和出口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法令在马其顿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生效,2012年3月26日 拟生效日期: 法令在马其顿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生效,2012年3月26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1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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