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匈牙利 |
2. | 负责机构:内政部-监管处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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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1消防技术目录1(消防车、上层建筑) 2消防技术目录2(灭火材料、专业设备) 3消防技术目录3(个人防护设备) 4嵌入式火警装置及附件 5嵌入式灭火装置及附件 6手持、便携和移动灭火装置 7耐火电缆系统及附件 8火灾及爆炸危险装置、机械、电器或技术系统 9消防栓、墙上消防栓及附件 10其它防火技术产品(特别是配件箱、接头、塑料盖、消防水带、高压管、竖管、补充竖管、喷头、泡沫喷头、消火栓扳手、接头扳手、分水器、集水器、过滤器、消防毯、烟雾警报器、非标准灭火器)
ICS:[{"uid":"13.220"}] HS:[{"uid":"9833"}] |
5. |
通报标题:内政部关于修订地方政府事务部法令No. 22/2009. (VII. 23)消防合格证明取得规则的法令草案页数:5页 使用语言:匈牙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法令草案规定了可以根据消防合格证明条件分销的产品和技术范围。草案详细说明了什么可以被视为草案适用的技术系统。规定了草案要求不适用的产品、装置、机械和设备范围。草案规定了证明内容要求,减少了证明文件保留周期,因此,草案包含技术修订。 |
7. | 目的和理由:依照地方政府事务部有效法令No. 22/2009. (VII. 23)消防合格证明取得规则,机构颁发证明的活动受到法律规定存在争议和矛盾的阻碍,且在很多情况下颁发证明的合法性受到怀疑。地方政府事务部法令对某些产品规定了过分严格的要求。而且,依照有效法令明确需要颁发证明的产品和技术范围的规范也存在问题。为了指定认证机构能够以统一的方式继续活动,以及只有安全的消防技术产品、防火防爆装置、机械设备才能够上市,修订指令是合理的。修订规定了拥有消防合格证明可以上市的产品与技术范围。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12/07/01 拟生效日期: 2012/07/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2/05/15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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