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2021年第25号公告,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和《关于发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及相关配套表格和填表说明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51号)相关要求,将255种符合要求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7号)下已登记新化学物质增补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并按现有化学物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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