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贸易、工业和能源部(MOTIE)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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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改性活生物法》第2条(定义)规定的通过现代生物技术改造的新型本土或外国改性活生物(LMOs)
ICS:[{"uid":"07.080"}] HS:[{"uid":"9823"}] |
5. |
通报标题:《改性活生物法》跨境运输等规定部分修订草案页数:32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1. 通过引入初步审查体系,对于并未在最终产品中加入外源基因的低风险改性活生物,在进口、生产和受控使用时无需进行风险审查和批准。2. 依据现行法律,引入耐药基因的改性活生物(包括动物、植物和微生物)在进口和开发时必须获得批准。 在修订中,批准范围从活生物缩小至活微生物。 3. 制定封闭田间试验区设立和运行规定,封闭田间试验区应同研究设施分开管理,以便统一管理体系。 |
7. | 目的和理由: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 动植物生命或健康保护; 减少贸易壁垒并促进贸易 |
8. | 相关文件: MOTIE 第2021-421号公告(2021年5月26日)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采用后6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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