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5日,德国、丹麦、荷兰、挪威和瑞典五个欧盟成员国正式通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提交REACH附件十五中关于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的限制材料。
PFAS的存在会对环境和人类构成不可接受的风险,并且几乎不可逆。
利益相关方可在2021年9月19日前提交调查报告,以供成员国收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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