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农林水产食品部(MIFAFF)动植物渔业检验检疫局(QI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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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畜产品
ICS:[{"uid":"67."}] HS:[{"uid":"02"},{"uid":"04"},{"uid":"15"},{"uid":"16"}] |
5. |
通报标题:拟议的畜产品加工标准和配料规范修正草案页数:16页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文件中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免除了瓶装或铝罐装产品的锡测试; - 规定了肉类的保存和分销标准; - 规定了调味肉、热处理调味肉、天然肠衣、萃取肉的定义; - 修订了炼乳制品、加工炼乳、奶油、加工黄油、调味肉制品、排骨加工制品、干燥保存的肉制品、热处理/再压蛋制品、咸蛋的定义; - 变换了从食品标准和规范中识别的关于Hanwoo(韩牛)的单核苷酸多态性(SNP)标志测试方法。 |
7. | 目的和理由:加工标准和配料规范的一致性和合理化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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