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土耳其 |
2. | 负责机构:工业和技术部欧盟与外交事务总干事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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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安装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的内燃机排放限值和型式认证技术要求和通用要求
ICS:[{"uid":"43.060.99"},{"uid":"43.060.01"},{"uid":"43.060"},{"uid":"27.020"}] HS:[{"uid":"84"}] |
5. |
通报标题:《安装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的内燃机排放限值和型式认证技术要求和通用要求通报草案》页数:467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通报包括上述法规第5条第1段中规定的所有类别的发动机和机械发动机引起的气体及微粒污染物的排放限值。上述发动机安装或拟安装在《安装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的内燃机气体和微粒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型式认证要求法规》(2016/1628 / EU)中规定的安装或拟安装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的发动机。 |
7. | 目的和理由:本通报的目的在于补充2020年9月11日排放限值政府公报(编号:31241)中发布的《安装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的内燃机气体和微粒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型式认证要求法规》(2016/1628 / EU)中规定的框架,以便确定非道路移动机械内燃机的欧盟型式认证规程技术要求和通用要求、上述发动机的技术要求、通用要求、测试方法、生产一致性法规以及技术服务条件和规程;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协调一致 |
8. | 相关文件: 在欧盟立法统一化框架内,编制了2016年12月19日委员会委派法规(欧盟)(编号:2017/654)补充欧洲议会和委员会关于安装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的运行内燃机气态污染物排放监测法规(欧盟)(编号:2016/1628)的通报。根据2021年3月12日第7223号《产品安全法》第4条、第31066号《技术法规》、2018年7月10日第30474号政府公报发布的总统机构第1号总统令第385-388条以及2020年9月11日第31241号内燃机气体和微粒污染物排放限值法规和型式认证要求(2016/1628 / EU),编制本通报。 |
9. |
拟批准日期:
发布时将采用本通报。 拟生效日期: 本通报的规定自发布之日生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1年8月31日; 相关立法将在欧盟立法统一化范围内生效。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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