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巴林 |
2. | 负责机构:标准计量管理局(BSMD)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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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食品有效期
ICS:[{"uid":"67.040"}] HS:[{"uid":"9802"}] |
5. |
通报标题:食品有效期(21页,阿拉伯语,22页,英语)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海湾标准GSO“食品有效期”第4条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草案规定标签要求如下: •应在包装标签上声明生产日期及有效期(命令和指示) •日期应以无法擦除墨水直接凹印、印刷或压印在包装或原标签上。相同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不能超过一天 •标签和解释声明应使用阿拉伯语,如使用其它语言则应在旁边附阿拉伯语。所有其它语言提供的信息应与阿拉伯语内容相同。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安全、防止欺诈行为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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