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法国 |
2. | 负责机构:规划、住宅及自然环境总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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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建筑外壳构件、供热系统、生活热水系统、冷却系统、再生能源设备、通风系统、照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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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关于建筑热特性和能源性能的2010年10月26日法令第2条未包括的建筑热特性和能源性能法令页数:4页 使用语言: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通报的法令草案涉及关于建筑热特性和能源性能的2010年10月26日法令第2条未包括的建筑热特性和能源性能,确定了法令规定的能源性能法律要求执行日期。为这些法律要求提供基础的指示器在建筑住宅规范第R.111 20条中作出规定。 |
7. | 目的和理由:规划了法国能源政策的2005年7月13日框架法案力图在2050年以前减少建筑领域CO2排放75%。2009年8月3日关于执行环保圆桌会议结果的法案增加并且明确了新建筑能源性能目标。最显著的是提出了减少新建筑的年均能耗至50 kWh/m2。因此必须加强温度调节要求以减少能源成本和不均衡。必须确保所有新建筑达到极高能源性能水平,消耗极少能源,以便在2020年符合“积极能量”概念。在2010年5月19日关于建筑能源性能的指令2010/31/EU的转换框架内,新建筑能源性能法律规定必须明确。通报法令草案的目的是规定法律要求执行日期,届时对于办公建筑、教育机构和儿童早教中心以外的商业建筑将是强制性的。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12/02/01 拟生效日期: 2013/01/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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