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日本 |
2. | 负责机构:农林水产省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有机加工食品
ICS:[{"uid":"67."}] HS:[{"uid":"9817"}] |
5. |
通报标题:关于有机加工食品的日本农业标准修正案综述草案页数:1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关于有机加工食品的日本农业标准将修订如下: (1) 只有在难以获得有机植物和畜产品等的情况下,才能限制允许使用非有机植物和畜产品等作为配料。 (2) 允许用作食品添加剂的物质: (i) 添加臭氧。 (ii) 撤销DL-酒石酸、DL-酒石酸钠、DL-酒石酸氢钾、酶处理卵磷脂和酶降解卵磷脂。 (iii) 添加或撤销添加乳酸、碳酸氢钠、碳酸钾、木灰和次氯酸钠溶液的食品。 (3) 允许用作化学药剂的物质: (i) 添加辣椒素(驱虫剂) (ii) 撤销植物和动物油、明胶、酪蛋白、黑曲霉发酵产品、香菇(香菇木耳)提取物、鸀藻提取物、甲壳素、蜂蜡、硅酸盐需物、膨润土和食用植物提取物。 |
7. | 目的和理由:反映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实践和国际标准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分发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