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负责机构:环境部和卫生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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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有毒物质
ICS:[{"uid":"13.020"}] HS:[{"uid":"9802"}] |
5. |
通报标题:将有毒物质添加到《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1999)》目录1中的命令提案页数:12页 使用语言:英语和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加拿大人依赖数百种商品中使用的化学物质,从药品到计算机、纺织品及燃料,不幸的是,如果某些化学物质以某种数量或浓度释放到环境中,可能对我们的健康和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依照《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1999)》(CEPA 1999)第64条规定的标准,对人类和环境接触影响的科学评估已经确定许多此类物质构成或可能构成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险。根据CEPA 1999的第90(1)分项制定的,将有毒物质添加到《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1999)》目录1中的命令提案(下称命令提案),目的在于将下列物质添加到CEPA 1999的目录1中: -己二酸二异辛酯(化学文摘社[CAS]注册号No. 103-23-1),下称“DEHA”; -2-丙酮二苯胺反应产物(CAS No. 68412-48-6),下称“PREPOD”; -N,N’- 苯基-甲苯基苯二胺混合物(CAS No. 68953 84 4),下称“BENPAT”;以及 -苯偶氮苯偶氮-2-萘酚(CAS No. 85-86-9),下称“苏丹红23号”。本次添加使得能够根据CEPA 1999制定此类有毒物质的风险监管规章提案。然而,部长们同样也可以选择制定非规章性文件,控制由这些物质造成的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通常在加舀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公布5-8个月内。 拟生效日期: 本措施批准的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1/12/14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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