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菲律宾 |
2. | 负责机构:贸易工业部产品标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充气轮胎、安全玻璃(译者注)
ICS:[{"uid":"83.160.01"},{"uid":"43.040.65"},{"uid":"81.040.30"}] HS:[{"uid":"4011"},{"uid":"4012"},{"uid":"7007"}] |
5. |
通报标题:2001系列部颁行政命令(DAO) No. 11-03 – 标题:强制性菲律宾国家标准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通报特此通知所有的制造商、分销商、进口商和零售商强制性执行下列菲律宾国家标准(PNS UN ECE):菲律宾国家标准(PNS UN ECE 30:2010) – 关于认可机动车辆及其拖车充气轮胎的统一规定。该标准作为G/TBT/N/PHL/102向WTO通报;菲律宾国家标准(PNS UN ECE 43:2009 – 关于安全玻璃材料及其在车辆上安装的统一规定,该标准作为G/TBT/N/PHL/104向WTO通报;菲律宾国家标准(PNS UN ECE 54:2009 – 关于认可商用车辆及其拖车充气轮胎的统一规定,该标准作为G/TBT/N/PHL/110向WTO通报。 |
7. | 目的和理由:健康和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本命令应当在全面发行的官方公报上公布后15天生效。 拟生效日期: 本命令应当在全面发行的官方公报上公布后15天生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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