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南非 |
2. | 负责机构:卫生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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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配方咖啡因饮料;国家关税税目:水,包括需泉水和含糖或其它甜味剂或调味剂的汽水
ICS:[{"uid":"67."}] HS:[{"uid":"2202"}] |
5. |
通报标题:软饮料法规:修订草案(2011年5月13日政府公告R. 405)页数:3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法规对咖啡因含量超过150 mg/l的配方咖啡因饮料规定了标签要求,以促进公众正确使用此类产品及避免贸易技术壁垒。尽管没有关于咖啡因使用的相关食品法典标准,本方法与EC指令2002/67/EC一致,通过要求不利于儿童、怀孕与哺乳期妇女和咖啡因过敏者饮用及不利于与酒精一起使用/饮用的警告标签声明,保护公众健康安全。 |
7. | 目的和理由:人类健康和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法规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2011年11月13日之后 拟生效日期: 措施公布之后6个月生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1/09/20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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