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环保署(EPA)(657)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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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聚乙烯醚类(Glymes)
ICS:[{"uid":"13.020"},{"uid":"71.100"}] HS:[{"uid":"39"}] |
5. |
通报标题:聚乙烯醚类(Glymes);重要新用途规则提案页数:11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根据《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SCA)的第5(a)(2)项,环保署正在提议一项关于在本规则提案中确定的14种聚乙烯醚类的重要新用途规则。此行动将要求打算生产、进口,或加工这些由本规则提案指定为重要新用途的化学物质业务的人,必须在该业务开始前至少90天向环保署通报。要求的通报将为环保署提供机会评估预期的用途,并且如果必要,在其发生之前禁止或限制该业务。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1/09/12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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