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行政院劳工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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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劳工委员会负责的化学品目录未列出的新化学物质
ICS:[{"uid":"71."}] HS:[{"uid":"3808"}] |
5. |
通报标题:安全卫生法修订草案(英语译文)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过去几十年国际上展开了管理化学物质活动,包括公布国际劳工组织(ILO)相关公约(职业安全卫生公约、化学品公约和促进职业安全与健康框架公约)、GHS (2002)、SAICM (2006)、EU REACH (2006)和劳动者健康全球行动计划。为与国际倡议保持同步,劳工委员会拟修订劳动基准法,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者承担标签、注册、评估和危险化学物质获得许可责任(主要修订第10、13和14条)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职业危险及保护工人健康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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