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瑞典 |
2. | 负责机构:瑞典国家住房、建筑与规划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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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建筑产品
ICS:[{"uid":"91."}] HS:[{"uid":"9811"}] |
5. |
通报标题:修订瑞典国家住房、建筑与规划委员会法规(BFS 1993:57)-强制规定和一般建议。修订第9章能源管理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修改法规将第9章能源管理包含进瑞典建筑法规强制规定和一般建议。修订包括加强除电力供热以外以其它方式供热的新建筑能源管理。提出了新的自愿性建筑能源使用分类一般建议。 |
7. | 目的和理由:根据指令2002/91/EG第4条,成员国应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建筑最低能源性能要求得到确立。应定期审查这些要求并且在必要时更新要求以体现建筑领域的技术进步。修订是这样的。自愿选择比建筑法规规定更严格的新一般建议能源管理要求的建筑商以统一的方式选择和说明希望的要求。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11/09 拟生效日期: -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1/06/07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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