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食品药品安全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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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食品
ICS:[{"uid":"67.040"}] HS:[{"uid":"3919"}] |
5. |
通报标题:修订“食品标签和广告法实施细则”页数:4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提议修订“食品标签和广告法实施细则”。主要修正案禁止使用以下相同或类似商品名称、商标、容器或包装对食品等进行标签或广告:1. “儿童产品安全特别法案”(第8.2条)中定义的“需进行安全验证的儿童产品(仅文具)”2. “家用化学产品和杀生物产品安全法”(第18条)中定义的“需进行安全验证的家用化学产品”。 |
7. | 目的和理由: 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信息,促进公众健康;消费者信息、标签;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 |
8. | 相关文件: MFDS第2021-388号通知(2021年8月10日)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1年8月24日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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