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负责机构:卫生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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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比迪烟(Bidis)、香烟、香烟烟草、雪茄、丁香香烟、烟叶、小雪茄、烟斗丝、无烟烟草和烟草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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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烟草制品信息法规修正提案页数:20页 使用语言:英语和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烟草制品信息法规(TPIR)规定了在加拿大零售的烟草制品上必须显示的信息要求。 依照即将除去TPIR对香烟和小雪茄适用性的《烟草制品法案》,卫生部提议法规,修订烟草制品信息法规的法规。这些产品将由拟议的烟草制品标签法规(香烟和小雪茄)(TPLR-CLC)管理。另外,对于那些仍旧由烟草制品信息法规管理的烟草制品,修订烟草制品信息法规的法规将对由法规审查常设联合委员会确定的,关于烟草制品信息法规中多余的语言、明了性和一致性,以及术语中的错误问题做出反应,并且将除去烟草制品信息法规中要求列出有毒物质排放数值的义务。注意:这些法规中包括的许多修正提案最初预公布在2008年5月31日的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在G/TBT/N/CAN/243中通报)。然而,将取代关于香烟和小雪茄的烟草制品信息法规的烟草制品标签法规(香烟和小雪茄)将导致烟草制品信息法规范围的重大改变,并且有必要新预公布本法规提案。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预期在加舀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预公布4至9个月内。 拟生效日期: 本法规将在其批准之日生效。 然而,本修正提案将提供18个月的过渡期,在此期间现行的烟草制品信息法规将继续适用于烟草制品的包装(香烟和小雪茄除外),以及随附的依照该版本的散页印刷品。 本法规同样还将提供第二个过渡期,允许显示从产生电子文件用的“源文件”的电子文档中得到的电子图像复制的健康信息的包装,在本法规生效后继续显示这些健康信息三年。本规定将使得仍然由烟草制品信息法规覆盖的烟草制品的制造商能够调整和所要求的健康信息改换一起的常规包装的改换。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1/05/05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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