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斯洛文尼亚 |
2. | 负责机构:农林食品部,卢布尔雅那Dunajska cesta 22号,邮编:1000,电话: 01/478 93 11,传真: 01/478 91 55,电子邮箱: a.poljansek@gov.si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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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肉、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ICS 67.120)
ICS:[{"uid":"67.120"}] HS:[{"uid":"1601"}] |
5. |
通报标题:新鲜、冷鲜和冷冻小牛肉及小牛(绵羊和山羊)V1肉制品的精选品和规范页数:17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由斯洛文尼亚农业和林业商会代表小牛(绵羊和山羊)生产者和饲养者,以及斯洛文尼亚肉类工业协会代表加工商制定了一份规范。 该规范已获斯洛文尼亚商会批准。该规范规定了小牛养殖的附加要求,以及标明“精选品”的肉类和肉制品的标签。 附加要求主要涉及小牛饲养、最短放牧期、不可使用的单一饲料清单、运输时间和附加动物卫生要求。该规范还规定了注明“农产品”的附加标签的条件,该标签要求产品在农场生产,处理加工,参与员工最多为三名,且动物必须在农场出生并饲养,肉类和肉制品必须用传统方式熏制,肉类必须用干法或湿法熏制。 不得添加人工香料、提取物、色素、增味剂、催熟剂等技术添加剂(角豆粉、大豆蛋白和牛奶蛋白、淀粉等)。该规范涉及在同一国家出生、饲养、屠宰和加工的小牛肉和肉制品的标识。 因此,规范要求涉及基本原料的生产国家和加工国家的标识。 基本原料在同一国家生产加工时,生产和加工国家的标识可以互换。 |
7. | 目的和理由: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 |
8. | 相关文件: “精选品”标识的认可程序规则 |
9. |
拟批准日期:
2021年11月1日 拟生效日期: 2021年11月1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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