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乌干达 |
2. | 负责机构:坦桑尼亚标准局 Ubungo 莫洛哥罗/Sam Nujoma路,邮政信箱:9524 电话:+255 222450206 电子邮箱:nep@tbs.go.tz 网站:www.tbs.go.tz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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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洁肤用有机表面活性产品及制品,液状或膏状并制成零售包装式,无论是否含有肥皂(HS 340130); 表面活性剂(ICS 71.100.40)
ICS:[{"uid":"71.100.40"}] HS:[{"uid":"3401.30"}] |
5. |
通报标题:DEAS 789:2021,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规范,第二版页数:7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东非标准草案规定了有关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的要求、取样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不包括不含酒精的洗手液。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识; 防止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 质量要求; 协调一致; 减少贸易壁垒并促进贸易 |
8. | 相关文件: EAS 104,酒精饮料——采样和试验方法 EAS 847-17,化妆品——分析方法——第17部分: pH的测定 EAS 377-1,化妆品和化妆产品——第1部分: 化妆品禁用物质清单 EAS 377-2,化妆品和化妆产品——第2部分: 化妆品禁用物质清单,除非符合相关限制条件。 EAS 377-3,化妆品和化妆产品——第3部分: 化妆品允许使用的着色剂清单。 EAS 377-4,化妆品和化妆产品——第4部分: 化妆品允许使用的防腐剂清单 EAS 377-5,化妆品和化妆产品——第5部分: 紫外线滤色器在化妆产品ISO 862中的使用,表面活性剂——词汇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自通报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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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东非标准草案规定了有关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的要求、取样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不包括不含酒精的洗手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