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坦桑尼亚 |
2. | 负责机构:乌干达国家标准局乌干达坎帕拉Bweyogerere工商园区ByPass Link 2-12号,邮政信箱:6329 电话: +(256) 4 1733 3250/1/2 传真: +(256) 4 1428 6123 电子邮箱: info@unbs.go.ug 网址: https://www.unbs.go.ug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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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化妆品;美容或美妆制品及皮肤护理制品(药物除外),包括防晒霜或防晒制品(药物、唇部和眼部美妆制品、美甲或足疗制品以及美妆制品或护肤粉,包括婴儿爽身粉除外)(HS 330499);化妆品。洗漱用品(ICS 71.100.70)
ICS:[{"uid":"71.100.70"}] HS:[{"uid":"3304.99"}] |
5. |
通报标题:DEAS 377-2:2021,化妆品和化妆产品-第2部分:除受规定限制外,化妆品产品不得含有的物质清单,第三版页数:10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非洲标准草案规定了除受规定限制外,化妆产品不得含有的物质清单。本东非标准草案仅适用于化妆产品,不适用于医药产品、医疗器械或生物杀灭产品。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和标签;防止欺骗行为和保护消费者;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质量要求;协调一致;减少贸易壁垒和促进贸易。 |
8. | 相关文件: 2009年11月30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欧盟化妆品法规》(EC)1223/2009号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自通报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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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非洲标准草案规定了除受规定限制外,化妆产品不得含有的物质清单。本东非标准草案仅适用于化妆产品,不适用于医药产品、医疗器械或生物杀灭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