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泰国 |
2. | 负责机构:公共卫生部疾病控制司机构名称和地址:烟草制品控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共卫生部疾病控制司电话:(662) 590 3852 传真:(662) 590 3852 网站:https://ddc.moph.go.th/otpc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烟草制品
ICS:[{"uid":"65.160"}] HS:[{"uid":"2403"}] |
5. |
通报标题:公共卫生部关于《烟草制品和香烟包装标准、方法和条件》的通知B.E.2564(2021年)页数:12/13 使用语言:英文/泰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公共卫生部已废除《公共卫生部关于烟草制品和香烟包装标准、方法和条件的通知》B.E.2561(2018),并替换为《公共卫生部关于烟草制品和香烟包装标准、方法和条件的通知》B.E.2564(2021)。 本通告旨在修订国产及进口香烟包装的格式及特点,例如: -卷烟产品的品牌名称或变体名称必须使用泰文或英文字母印刷,并使用标准的TH SarabunPSK字体。字体大小不得超过20。如果必须显示变体名称,字体大小不得超过15。此类名称必须打印在深绿色棕色背景上,并进行哑光处理(彩通不透明层-彩通448 C),印在表面面积最大的一面的中央,该区域不是一个标签显示区域,描述香烟有害影响的警告图形图像和信息以及戒烟热线。 -使用新的图形图像和消息轮换警告标签。 |
7. | 目的和理由:-减少烟草制品的吸引力;-消除烟草包装作为一种广告和促销形式的影响;-解决包装设计技术可能表明某些产品的危害小于其他产品的问题;-提高健康警告的显著性和有效性;其他 |
8. | 相关文件: • 2021 年 7 月 14 日政府公报第 138 号,特别章节 157 ngor • 公共卫生部通知:烟草制品和香烟包装标准、方法和条件 B.E. 2561 (2018) |
9. |
拟批准日期:
- 拟生效日期: 2022年1月11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