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通报与召回TBT通报
字体:
0
世界贸易组织
G/TBT/N/DEU/12
2010-12-03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德国
2. 负责机构:联邦环境部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燃料(译者注) KN–Code: 2710 11 41, KN–Code: 2710 11 45, KN–Code: 2710 11 49, KN–Code: 2710 11 51,KN–Code: 2710 11 59,KN–Code: 2710 19 41,KN–Code: 2710 19 45,KN–Code: 2710 19 49,KN–Code: 3824 90 91,KN–Code: 3824 90 97,KN–Code: 22 07,KN–Code: 38 24,KN–Code: 2711 12 11 – 2711 19 00, KN–Code: 2711 21 00, HS: 1507 – 1518, KN–Codes: 2710 19 61 – 2710 19 69
ICS:[{"uid":"75.160"}]      HS:[{"uid":"27"}]
5. 通报标题:

联邦不可量物侵害(Immission)控制法案执行令No.10(燃料质量和标签法令,10th BImSchV)



页数:10页    使用语言:德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本法令执行欧洲燃料质量指令98/70/EC,法令对道路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不在海上航行的内河船舶)、农林拖拉机、不在海上航行的游艇规定了点燃式和压燃式发动机燃料技术规范及标签要求。法令尤其适用于汽油、柴油、煤油、生物柴油、酒精燃料、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或生物气体燃料、植物油燃料及燃油。本法令专门把汽油燃料中的酒精最大许可比例从目前的5%增加到10%。交通燃料质量要求参照DIN或CEN标准并且编入燃料质量和标签法令。为执行欧洲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内河船舶)、农林拖拉机和游艇使用的煤油硫含量最大许可限制,自2011年1月1日起最大限值减少至10 mg/kg。
7. 目的和理由:出于保护气候原因,德国政府认为应当增加上述混合运输燃料中的生物柴油最低百分比值以适应技术进步。因此规定程序以减少受限化石资源的使用。
8. 相关文件:
9. 拟批准日期: 2010/12/
拟生效日期: 颁布之后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联邦不可量物侵害(Immission)控制法案执行令No.10(燃料质量和标签法令,10th BImSchV)
本法令执行欧洲燃料质量指令98/70/EC,法令对道路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不在海上航行的内河船舶)、农林拖拉机、不在海上航行的游艇规定了点燃式和压燃式发动机燃料技术规范及标签要求。法令尤其适用于汽油、柴油、煤油、生物柴油、酒精燃料、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或生物气体燃料、植物油燃料及燃油。本法令专门把汽油燃料中的酒精最大许可比例从目前的5%增加到10%。交通燃料质量要求参照DIN或CEN标准并且编入燃料质量和标签法令。为执行欧洲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内河船舶)、农林拖拉机和游艇使用的煤油硫含量最大许可限制,自2011年1月1日起最大限值减少至10 mg/kg。

通报原文:[{"filename":"G_TBT_N_DEU_12En.doc","fileurl":"/uploadtbtsps/tbt/20101203/G_TBT_N_DEU_12En.doc"}]

附件:

我要评议
广东省农食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WTO/SPS)信息平台 广东省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x
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