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毛里求斯 |
2. | 负责机构:常务秘书 蓝色经济、海洋资源、渔业和部门 路易港 总统总统 行政中心4楼 电子邮箱:fishadmin@govmu.org 或 blueconomy@govmu.org TBT 国家机构 国际贸易部外交、整体区域化和国际贸易部传真:+230 210 8145 邮箱:motas@intnet.mu; vidan_2@yahoo.com 全国咨询点 K.拉姆萨伦先生 毛里求斯标准局 Villa路莫卡 80805 毛里求斯 电话:+230 4333648传真:+230 4335051 邮箱:msb@intnet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协商软制度分类系统》第3章和第16章中重点的所有产品;肉类和甲壳类动物、体动物和其他水生无虫(HS 03);肉类、肉类、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制品(HS 16)
ICS:[{"uid":"67.120.30"}] HS:[{"uid":"03"},{"uid":"16"}] |
5. |
通报标题:通报i)《2012年渔业和海洋资源(鱼类制品进口)条例》和(ii)《2016年渔业和海洋资源(渔类和鱼制品进口)(习惯)条例》。页数:35/36 使用语言:英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条例是一种技术规定,包括(除其他外)商登记情况、每年进口费支付情况、产品对附表中生产要求进口和适用法典食品安全要求的规定性、/出口国家主管当局对产品的健康/认证、链接点和鱼类制品检验、采集和实验室、认为不支持其他的产品、授权在点对点和生产的产品、放行授权对监管和鱼制品的扣押和规则以及对违反这些行为的行为处以罚金的情况。 |
7. | 目的和理由:本条例的目标是为了控制向毛里求斯进口和鱼类制品,以确保产品的生产、捕捞、处理、加工、包装、标签、保存和运输均符合本条例附表和食品法典中规定的卫生标准,保证健康和食用食用;消费者信息,标识;质量要求 |
8. | 相关文件: https://blueconomy.govmu.org/Documents/The%20Fisheries%20and%20Marine%20Resources%20(Import%20of%20Fish%20and%20Fish%20Products)%20Regulations%202012v1.pdf https://blueconomy .govmu.org/Documents/No%20%20034_Fisheries%20and%20Marine%20Resources%20(Import%20of%20Fish%20and%20Fish%20Products).pdf?csf=1&e=l5utxl |
9. |
拟批准日期:
2016年2月19日 拟生效日期: 2016年3月1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无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本条例是一种技术规定,包括(除其他外)商登记情况、每年进口费支付情况、产品对附表中生产要求进口和适用法典食品安全要求的规定性、/出口国家主管当局对产品的健康/认证、链接点和鱼类制品检验、采集和实验室、认为不支持其他的产品、授权在点对点和生产的产品、放行授权对监管和鱼制品的扣押和规则以及对违反这些行为的行为处以罚金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