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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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 ICS:11.080 HS: 4818900000
ICS:[{"uid":"11.080"}] HS:[{"uid":"4818.9000"}]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要求》页数:38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文件规定了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原材料卫生要求、生产过程卫生要求、产品卫生要求、检测方法、包装、运输和贮存以及标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在中国境内销售和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 本文件不适用于用于物体表面的卫生湿巾。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X] 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X] 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安全[ ] 保护环境[ ] 质量要求[ ] 消费者信息,标签 [ ] 与国际标准协调 [ ] 节约成本,提高生产力 [ ] 未指明 [ ] 其他 [ ]: |
8. | 相关文件: 无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通报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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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原材料卫生要求、生产过程卫生要求、产品卫生要求、检测方法、包装、运输和贮存以及标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在中国境内销售和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 本文件不适用于用于物体表面的卫生湿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