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菲律宾 |
2. | 负责机构:PILAR MARILYN P. PAGAYUNAN 主任IV 食品监管与研究中心(CFRR)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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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环氨酸及其盐类
ICS:[{"uid":"67.220.20"}] HS:[{"uid":"9812"}] |
5. |
通报标题:1970年题为“禁止使用环氨酸及其盐类的一般规定(B-6.3.食品添加剂和防腐剂)”的1970年第122号系列关于环氨酸酯使用指南的行政命令页数:7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该行政命令旨在:1)根据1970年第122号系列行政命令的规定,允许使用环拉酸及其盐类作为食品添加剂。2)向食品加工者、进口商、贸易商、分销商、批发商、制造商和其他食品经营者提供关于安全和正确使用甜蜜素作为食品添加剂的监管指南,并在某类食品或单个食品项目中设定最大使用水平。3)通过为监管机构提供正确使用甜蜜素的安全技术和科学参考标准,确保行业合规性和有效执行。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 |
8. | 相关文件: (共和国法第10611号)2013年《食品安全法》食品法典委员会GSFA 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192-1995,2019版,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 |
9. |
拟批准日期:
在 UP 法律中心备案并在一般流通报纸上发布后15天 拟生效日期: 在 UP 法律中心备案并在一般流通报纸上发布后15天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1年12月9日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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