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巴林 |
2. | 负责机构:标准计量管理局(BSMD)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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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蛋黄酱
ICS:[{"uid":"67."}] HS:[{"uid":"04"}] |
5. |
通报标题:蛋黄酱页数:5页 使用语言:阿拉伯语和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海湾标准GSO“蛋黄酱”第8.1条和第9条(包装和标签)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规定如下:- 蛋黄酱应当包装在不影响产品特性的清洁、干燥、卫生容器中。- 包装应当清洁、干燥、无异味,防止氧气或水分进入。- 包装应当以前未被使用过而且以密封盖密封。- 产品应当包装在氮或二氧化碳气中。草案还规定了容器标签要求:- 蛋黄酱类型(低、中或高脂肪)。- 应以适当方式说明作为产品一部分的添加调味成分(如芥末蛋黄酱、番茄蛋黄酱、香草蛋黄酱)。- 除卡路里以外的营养成分(每100克或每份中所含脂肪、蛋白质、碳水化合物和钠百分比)- 存储说明。- 有效期。 |
7. | 目的和理由:坚持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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