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马来西亚 |
2. | 负责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标准部国内贸易和消费者事务部(MDTCA) 4楼, (Podium 2) No.13, Persiaran Perdana, Precinct 2 62623 F.T.布城, 马来西亚电话: +603-88826964 传真: +603-88826960 电子邮箱: nazrimohamed@kpdnhep.gov.my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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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呼吸保护装置(ICS 13.340.30)
ICS:[{"uid":"13.340.30"}] HS:[{"uid":"9020"}] |
5. |
通报标题:依据《商品标识法》(2011)【第730号法律】指定的新从属法规,即2022贸易标识(口罩认证和标识)法令页数:4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所有非医疗口罩均应通过MDTCA指定主管部门的认证,同时在配有指定标识后才可以进入马来西亚市场。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识; 防止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 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 |
8. | 相关文件: 商品标识法2011【第730号法律】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自通报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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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非医疗口罩均应通过MDTCA指定主管部门的认证,同时在配有指定标识后才可以进入马来西亚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