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丹麦 |
2. | 负责机构:Miljøministeriet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X]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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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生活污水小型污水处理厂(相当于≤ 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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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关于小型污水处理厂(相当于≤ 30人)测试的法令页数:1页 使用语言:丹麦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已经在1998年向WTO通报的法令规定了认可小型污水处理工厂的标准化测试。在经修订的本法令中提议包括在生活污水的小型污水池中最低一年污泥存储的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本法令的目的是确保工厂的正确操作,并且由此确保小型污水处理厂的长期排放质量。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10/10/01 拟生效日期: 2010/10/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0/09/01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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