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菲律宾 |
2. | 负责机构:贸易工业部产品标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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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屋面用热浸金属涂层薄钢板
ICS:[{"uid":"77."}] HS:[{"uid":"72"}] |
5. |
通报标题:BPS备忘录通告2010系列No.13: – 菲律宾国家标准(PNS) 67:2009 –屋面用热浸金属涂层薄钢板 – 规范的强制性认证实施准则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通报涉及屋面用热浸金属涂层钢薄板。此标准规定了在屋面和屋面附件的生产中使用的薄钢板的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保护及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本命令应当依照下列时间表生效,并且在两种全面发行的报纸上公布。;自愿性认证 – 从2010年4月5日开始;强制性认证 – 从2010年7月5日开始;市场监控/执行 – 从2010年10月4日开始 拟生效日期: 本命令应当依照下列时间表生效,并且在两种全面发行的报纸上公布。;自愿性认证 – 从2010年4月5日开始;强制性认证 – 从2010年7月5日开始;市场监控/执行 – 从2010年10月4日开始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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