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菲律宾 |
2. | 负责机构:贸易工业部产品标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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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冷轧碳素薄钢板
ICS:[{"uid":"77."}] HS:[{"uid":"72"}] |
5. |
通报标题:BPS备忘录通告No.13:2009系列 – 根据PNS 127:2004的冷轧碳素薄钢板强制性认证实施准则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通报覆盖了商品级和冲压级冷轧碳素薄钢板。 |
7. | 目的和理由:为了有关各方的信息、准则和遵守,并且为了所有进口商、批发商/分销商、经销商/零售商和其它相关各方的遵守,以及为了安全和保护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本命令应当在全面发行的官方公报上公布后15天生效。 拟生效日期: 本命令应当在全面发行的官方公报上公布后15天生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0/04/20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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