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标准检验局(BSMI) 经济事务部 第4司台湾台北市100中正区济南路1段4号 电话:(886-2) 2343-1700转774 传真:(886-2) 2392-2402 电子 邮箱: sc.lu@bsmi.gov.tw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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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2523.29.其他硅酸盐水泥 2523.90 其他水硬性水泥;硅酸盐水泥(不包括白色,不论是否人工着色)(HS 252329);水泥,不论是否着色(不包括硅酸盐水泥和铝质水泥)(HS 252390)
ICS:[{"uid":"91.100.10"}] HS:[{"uid":"2523.2900"},{"uid":"2523.9000"}] |
5. |
通报标题:关于修改水泥法定检验要求的建议页数:2,1 使用语言:英语,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1.为了提高水泥的质量,标准检验局(BSMI)建议将硅酸盐水泥的检验标准CNS 61更新到2021年出版的当前版本。这些变化主要涉及添加成分的最大限度,化学物质中的点燃损失和不溶性残留物的最大值,适用性、特定表面、包装和标签的物理性能测试。2.合格评定程序保持不变,即监测检验(MI)或对已注册管理系统的场所的产品进行监测检验(基于MS的监测检验)。将允许义务检验申请人自行打印商品检验标志,而不是向标准检验局购买标签。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骗性行为和消费者保护;质量要求 |
8. | 相关文件: 《商检法》; CNS 61:2021;关于水泥检验的指令 |
9. |
拟批准日期:
2022年6月1日 拟生效日期: 2022年6月1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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