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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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乘用轿车和面包车(M和N类机动车);一般道路车辆 (ICS 43.020)
ICS:[{"uid":"43.020"}] HS:[{"uid":"87"}] |
5. |
通报标题:关于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有关无限批量生产车辆、小批量生产车辆、小批量生产全自动化车辆和专用车辆的技术要求以及软件更新的(EU)第2018/858号法规附件一、二、四和五的(EU)委员会委托法规草案页数:7;144 使用语言:英语;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关于(EU)第2019/2144号法规中规定的系统以及根据该法规通过的授权法案和实施法案中规定的系统,该法规规定了小批量生产车辆和特殊用途车辆的欧盟型式认证批准的具体技术要求。该法规还规定了适用于小批量生产全自动化车辆的整车型式认证批准的要求,以便允许根据(EU)第2019/2144号法规的申请日期进行逐步且快速的技术引入。此外,作为生产程序合规性的一部分,它引入了联合国第156号法规项下的安排,该安排规定制造商落实到位,以确保合规性和软件更新的安全性。针对关于小批量和特殊用途车辆的要求应用以及软件更新提供过渡性规定。 |
7. | 目的和理由:对大型汽车制造商集团生产的小型系列车辆和超小规模制造商生产的小批量车辆的要求进行区分(例如:传统汽车和经典汽车)。首次就全自动化车辆的整车型式认证批准制定了统一的欧盟要求。考虑到特殊用途车辆设计和使用所产生的技术限制,还对特殊用途车辆的认证批准要求进行更新以便适应监管发展。;协调一致 |
8. | 相关文件: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有关汽车及其挂车以及用于此类车辆的系统、部件和单独技术装置的批准和市场监督的2018年5月30日(EU)第2018/858号法规,该法规修订了(EC)第715/2007号和(EC)第595/2009号法规且废除了第2007/46/EC号指令。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18R0858&from=EN) 2019年11月27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机动车及其拖车以及用于此类车辆的相关系统、组件和独立技术元件综合安全及乘客和弱势道路使用者保护型式批准要求的(EU)第2019/2144号法规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19R2144&from=EN) |
9. |
拟批准日期:
2022年5月 拟生效日期: 欧盟官方公报出版后20天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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