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印度尼西亚 |
2. | 负责机构:工业部,金属、机械、纺织及多种行业司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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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总水表
ICS:[{"uid":"91.140.60"}] HS:[{"uid":"9028.20.10.00"}] |
5. |
通报标题:工业部关于总水表强制性印尼国家标准SNI 2547:2008的法令草案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法令草案规定所有国内生产及进口、在国内分销和销售的总水表应满足SNI要求。生产商和/或进口商应具备使用SNI标志的产品认证并且应符合SNI要求。 SNI标志的产品认证应由工业部指定的产品认证机构通过以下程序颁发: a. 基于SNI 2547:2008及其修订的产品质量合格检验; b. 质量管理系统(QMS) SNI ISO 9001:2008及其修订的实施审核;或其它公认的质量管理系统; 检验应由印尼工业部指定的检验实验室完成。工业部金属、机械、纺织及多种行业司是负责执行此法令的机构并且为法令提供技术指导,包括产品认证程序和SNI标志。 在国内市场分销的国内生产和进口总水表应符合总水表标准SNI 2547:2008的要求。本标准规定了范围、术语和定义、类型、质量要求、取样、检验方法、验收、标志要求和包装要求(这些标准是印尼语)。 |
7. | 目的和理由:1. 保护消费者; 2. 提高总水表产品质量; 3. 制定公平的贸易竞争规则。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通报之后2个月 拟生效日期: 批准之后6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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