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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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一般道路车辆(ICS代码):43.020);乘用轿车、厢式货车和巴士(M和N类机动车)
ICS:[{"uid":"43.020"}] HS:[{"uid":"87"}] |
5. |
通报标题:关于制定<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有关全自动汽车自动驾驶系统(ADS)型式批准统一程序和技术规范的(EU)第2019/2144号法规之适用规则>的委员会实施细则法规草案;页数:70;8 使用语言:英语;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该法规草案根据关于车辆一般安全的法规 (EU) 2019/2144 第 11 条,确定了全自动车辆自动驾驶系统型式批准所需的技术规范、评估和测试要求以及管理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本文本旨在列出有关尽快批准全自动车辆以确保这些车辆进入国内市场的欧盟协调技术要求。 |
8. | 相关文件: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有关汽车及其挂车以及用于此类车辆的系统、部件和单独技术装置的批准和市场监督的2018年5月30日(EU)第2018/858号法规,该法规修订了(EC)第715/2007号和(EC)第595/2009号法规且废除了第2007/46/EC号指令。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18R0858&from=EN 2019年11月27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机动车及其拖车以及用于此类车辆的相关系统、组件和独立技术元件综合安全及乘客和弱势道路使用者保护型式批准要求的(EU)第2019/2144号法规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19R2144&from=EN |
9. |
拟批准日期:
2022年6月 拟生效日期: 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20天(全自动车辆规定应自2022年7月6日开始适用;与小批量车辆和特殊目的车辆有关的规定自公布之日起适用15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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