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缅甸 |
2. | 负责机构:缅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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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所有预包装食品
ICS:[{"uid":"67.230"}] HS:[{"uid":"9801"}] |
5. |
通报标题:预包装食品标签指令(指令命令 (8/2022)页数:31 使用语言:缅甸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该通报制造向成员国通告缅甸已公布预包装食品标识指令,所有在国内生产或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均需遵守该指令的要求。该指令将于公布后1年生效,生效后,为大型企业提供三个月的纠正期,为中型企业提供6个月的纠正期,为小型企业提供9个月的纠正期。 |
7. | 目的和理由:提供同预包装食品的质量、安全性和健康性相关的信息,帮助消费者进行正确选择,确保生产、加工、包装、存储、分销、出售、进口、出口、展示以及在市场上推销的预包装食品的标识符合本地和国际标准,支持追诉机制;消费者信息,标识;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质量要求 |
8. | 相关文件: 《国家食品法》(1997),《国家食品法》修订案(2013) |
9. |
拟批准日期:
2022年1月20日 拟生效日期: 2023年1月20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不适用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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