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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通报与召回TBT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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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SWE/143
2022-04-25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瑞典
2. 负责机构:健康和公共事务部政府办公室总机:+46 8 405 10 00 街道地址:Herkulesgatan 17 邮政地址:斯德哥尔摩SE 103 33 电子邮箱:socialdepartementet.registrator@regeringskansliet.se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无烟草尼古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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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通报标题:

《无烟草尼古丁产品法》



页数:9    使用语言:瑞典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提议颁布《无烟草尼古丁产品法》,制定产品要求、标识、销售、产品管理、年龄限制等方面的规定。政府或政府指定部门将详细规定产品可以含有哪些成分、产品声明如何制作以及产品如何进行标识。制定该项新法案的目的是将还未研发完成的含尼古丁产品纳入其中。
7. 目的和理由: 提议颁布《无烟草尼古丁产品法》,制定产品要求、标识、销售、产品管理、年龄限制等方面的规定。政府或政府指定部门将详细规定产品可以含有哪些成分、产品声明如何制作以及产品如何进行标识。制定该项新法案的目的是将还未研发完成的含尼古丁产品纳入其中。
8. 相关文件: Search the database - European Commission (europa.eu)
9.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提议新法案于2022年8月1日生效。但是,同产品要求、标识和信息收集体系相关的规定将于2023年1月1日生效。另外,提议同产品声明报告义务相关的规定于2024年1月1日生效。 2023年1月1日之后,对于不符合新法案的产品要求、标识要求或产品管理要求的无烟草尼古丁产品,如果在2023年1月1日前已完成生产或者进入流通,则可以继续向消费者出售,直至2023年7月1日,但前提是不会造成严重的人体健康风险。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1
《无烟草尼古丁产品法》
 提议颁布《无烟草尼古丁产品法》,制定产品要求、标识、销售、产品管理、年龄限制等方面的规定。政府或政府指定部门将详细规定产品可以含有哪些成分、产品声明如何制作以及产品如何进行标识。制定该项新法案的目的是将还未研发完成的含尼古丁产品纳入其中。

通报原文:[{"filename":"SWE143.docx","fileurl":"/uploadtbtsps/tbt/20220425/SWE14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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