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巴拿马 |
2. | 负责机构:卫生部国家制药和药品管理局卫生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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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药品(HS 30); 精油及香膏; 芳香料制品及化妆或盥洗品(HS 33); 杀虫剂、灭鼠剂、杀菌剂、除草剂、抗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消毒剂及类似产品,零售状或制成制剂及成品(例如:经硫磺处理的带子、杀虫灯芯、蜡烛和捕蝇纸)(HS 3808)
ICS:[{"uid":"65.100.99"},{"uid":"65.100.01"},{"uid":"65.100"},{"uid":"65.100.10"}] HS:[{"uid":"30"},{"uid":"33"},{"uid":"3808"}] |
5. |
通报标题:执行2001年1月10日第1号法律的行政法令草案-关于药品和其他人类保健品页数:131 使用语言:西班牙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通报行政法令规定了2001年1月10日第1号法律的实施条例,该法律规定了与国家制药和药品管理局职能相关的所有方面; 就国家制药和药品局提供的服务收取费用; 以及与下列药品注册相关的所有方面:• 外用防腐剂• 杀菌剂、消毒剂• 生物和生物技术产品• 化妆品• 草药• 化学合成药物• 顺势疗法药物• 罕见病用药• 家用和公共卫生用农药• 具有防腐和杀菌特性的家用和医院清洁用品• 放射性药物• 维生素或膳食补充剂其中规定了与加速登记程序有关的所有方面的实施条例; 标识; ;稳定性; 可交替性; 生产、控制和检验等规定; 营销; 药品的生产前和生产后验证; 国家药物警戒系统; 药物疗法; 药物企业的监管和检查; 化妆品、防腐剂和消毒剂产品及家用农药的良好生产规范; 药品、化妆品、消毒剂、农药和其他产品生产行业原材料、赋形剂和包装投入品的登记要求; 产品配送; 良好制药规范; 处方; 以及政府采购人类保健品。 |
7. | 目的和理由:鉴于国家级和国际级科学和技术发展,考虑到修改和更新药品和其他人类保健品所有相关立法的需要,与实施2001年第1号法律“关于药品和其他人类保健品”的条例相关的所有立法已通过单独文本整合并更新,以确保适当实施该法律; 其他 |
8. | 相关文件: • Ley 1 de 2001 Sobre Medicamentos y otros Productos para la Salud Humana • Borrador de Decreto Ejecutivo, Que reglamenta la Ley 1 de 10 de enero de 2001, Sobre Medicamentos y otros Productos para la Salud Humana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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