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埃及 |
2. | 负责机构:国家食品安全局(NFSA)埃及开罗诺巴街49号手机号:+202 27933493 传真:+202 27933496 网址:埃及食品安全局(nfsa.gov.eg)电子邮箱:info@nfsa.gov.eg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一般食品(ICS代码:67.040)
ICS:[{"uid":"67.040"}] HS:[] |
5. |
通报标题:国家食品安全局(NFSA)关于进口国主管部门在进口食品管理方面采取的管理体系的认可规定的2021年第10号董事会决定页数:17 使用语言:阿拉伯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该决议要求对出口国主管部门(ECCA)的食品管理体系进行全面或部分评估,评估该体系在达成等效或互认协议方面的有效性。该决议旨在验证(ECCA)食品管理体系是否以科学为基础,以及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局的食品安全和质量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保证食品安全和质量 |
8. | 相关文件: (CAC/GL 89–2016)、(CAC/GL 34 – 1999)、(CAC/GL 27–1997)、(CAC/GL 53–2003)、食品进口管理体系指南(CAC/GL 47-2003)。食品进口和出口检验和认证原则(CAC/GL20-1995)。食品进出口检验和认证体系设计、运作、评估和验证指南(CAC/GL 26-1997)。国家食品安全局2021年第10号董事会决定 |
9. |
拟批准日期:
2021年11月10日 拟生效日期: 2021年12月20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不适用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