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新西兰 |
2. | 负责机构:环境保护署(EPA)新西兰惠灵顿滑铁卢码头兰姆顿码头215号均富会计师行大厦10楼,专用邮政信箱:63002,邮编:6140 电话:+64 4 916 2426 电子邮箱:reassessments@epa.govt.nz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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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本通报涉及活性成分单氰胺(CAS编号:420-04-2)以及一种含单氰胺物质(包括六种不同商业产品)。该提案中受影响物质的《新西兰危险物质和新有机体法案》审批号为HSR002949(单氰胺)和HRC000001(含520-540g/L单氰胺的可溶性液剂)。 CS编号:420-04-2。
ICS:[{"uid":"13"}] HS:[{"uid":"9802"}] |
5. |
通报标题:依据《新西兰危险物质和新有机体法案》(HSNO法案)第63节和第63A节进行的再评估申请(APP203974)。本申请包括以下7种文件:填写完整的申请表,19页,英语环保署氢氰氨化重新评估申请报告,63页,英语附录B 环保署科学备忘录,19页,英语附录C 毛利人影响评估报告,15页,英语附录D 经济评估报告,31页,英语附录E WorkSafe建议报告,10页,英语附录F 风险分析和实用控制措施,10页,英语页数:167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依据《新西兰危险物质和新有机体法案》(HSNO法案)第63节和第63A节进行的再评估申请(APP203974)。单氰胺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用于促进奇异果发芽。有时也会将单氰胺用于促进苹果、樱桃、杏和奇异莓发芽。关于单氰胺的功效,出现了一些新资料,为此,2019年9月HSNO法案第62节规定了重新评估依据。相关新资料包括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进行的人体健康和环境风险评估。关于单氰胺在新西兰的使用,环境保护署目前参考了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的审查结果、美国(US)和欧盟(EU)监管部门发布的其他评估结果以及利益相关方提供的风险评估结果对相关风险和好处进行了评估。依据初步评估,环保署建议废止单氰胺的现行批准,不再批准该物质。环保署拟议在五年内逐步淘汰单氰胺,该拟议将在针对重新评估结果做出最终决定后采取更加严格的控制措施,立即生效。 |
7. | 目的和理由: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环境保护 |
8. | 相关文件: 环保署单氰胺再评估的基本资料参见以下链接:https://www.epa.govt.nz/public-consultations/in-progress/hydrogen-cyanamide-reassessment/ 上述相关申请文件参见以下链接:https://www.epa.govt.nz/database-search/hsno-application-register/view/APP203974 |
9. |
拟批准日期:
该项申请的听证会安排在2022年12月5日,环保署需要在听证会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公布其决定。因此,预计将于2023年年初公布决定。决策委员会将决定重新评估的结果,包括生效日期。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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