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科威特 |
2. | 负责机构:商业和工业部规格和测量总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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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有关糙米、精米、强化米、速煮米的一般要求,所有此类大米供人体直接食用,以包装形式呈现或直接以包装形式出售给消费者,其不适用于由大米或糯米制成的其他产品。(ICS:67.060)
ICS:[{"uid":"67.060"}] HS:[{"uid":"10"}] |
5. |
通报标题:稻米页数:12;14 使用语言:英语;阿拉伯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GSO技术法规草案包含有关糙米、精米、强化米、速煮米的一般要求,所有此类大米供人体直接食用,以包装形式呈现或直接以包装形式出售给消费者。其不适用于由大米或糯米制成的其他产品。与定义、分类、要求、包装、运输、储存和标签相关的条例属于强制性内容(条目3、4、5、8和9)。其余条目属于选择性内容。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健康;人体健康或安全保护 |
8. | 相关文件: GSO技术法规1003(稻米)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198-2019“大米标准”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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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GSO技术法规草案包含有关糙米、精米、强化米、速煮米的一般要求,所有此类大米供人体直接食用,以包装形式呈现或直接以包装形式出售给消费者。其不适用于由大米或糯米制成的其他产品。与定义、分类、要求、包装、运输、储存和标签相关的条例属于强制性内容(条目3、4、5、8和9)。其余条目属于选择性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