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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SGP/63/Add.1
2022-06-13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2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新加坡
2. 负责机构:
3. 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
ICS:      HS:
5. 通报标题:

《多边环境协议》审查化学物质拟议管控措施(参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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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内容简述:以下  2022 年 06 月 10 日 的信息根据 新加坡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多边环境协定正在审查的拟议化学品管制

标题:多边环境协定正在审查的拟议化学品管制

补遗理由:

[]评议期变更 - 日期:

[X]批准的通报措施 - 日期:2022510

[X]公布的通报措施 - 日期:2022531

[X]通报措施生效 - 日期:202331

[X]最终措施文本可从【脚注参考文件:1】获得:[1: 这一信息可以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等信息来提供,说明在哪里可以获得最终/修改后的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

https://sso.agc.gov.sg//Act/EPMA1999

https://sso.agc.gov.sg//SL/94A-RG4?DocDate=20220531

https://sso.agc.gov.sg//SL-Supp/S436-2022/Published/20220531?DocDate=20220531

https://sso.agc.gov.sg//SL-Supp/S435-2022/Published/20220531?DocDate=20220531

[]通报措施被撤回或撤销 - 日期:如果措施被重新通报,相关编号:

[]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更,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得 1: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

[]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得 1:

[]其他:

说明:202227日,新加坡国家环境局(NEA)通报WTO TBT委员会(G/TBT/N/SGP/63)其计划根据《环境保护和管理法》(EPMA)和《EPM(有害物质)条例》(EPMHS)条例)控制5种新化学品作为有害物质(HS)。该等化学品及含有该等化学品的产品的进口商、制造商和分销商,须就该等化学品的进口、出口、销售、储存和使用,申请HS许可证/执照。这5种新化学品由《斯德哥尔摩公约》和《鹿特丹公约》确定,供审查,具体如下:

《斯德哥尔摩公约》和《鹿特丹公约》

拟用于控制工业化学品的化学品脱氯烷+DPUV-328工业化学品/农药/杀虫剂/除草剂壬基酚(NP)和壬基酚乙氧基酯(NPE)异菌脲

WTO通报的本补遗文件(G/TBT/N/SGP/63)旨在通告成员国,该措施已于2022531日批准并公布,将于202331日生效。

7. 目的和理由:
8. 相关文件:
9.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2
《多边环境协议》审查化学物质拟议管控措施(参见附件)
以下  2022 年 06 月 10 日 的信息根据 新加坡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多边环境协定正在审查的拟议化学品管制

标题:多边环境协定正在审查的拟议化学品管制

补遗理由:

[]评议期变更 - 日期:

[X]批准的通报措施 - 日期:2022510

[X]公布的通报措施 - 日期:2022531

[X]通报措施生效 - 日期:202331

[X]最终措施文本可从【脚注参考文件:1】获得:[1: 这一信息可以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等信息来提供,说明在哪里可以获得最终/修改后的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

https://sso.agc.gov.sg//Act/EPMA1999

https://sso.agc.gov.sg//SL/94A-RG4?DocDate=20220531

https://sso.agc.gov.sg//SL-Supp/S436-2022/Published/20220531?DocDate=20220531

https://sso.agc.gov.sg//SL-Supp/S435-2022/Published/20220531?DocDate=20220531

[]通报措施被撤回或撤销 - 日期:如果措施被重新通报,相关编号:

[]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更,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得 1: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

[]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得 1:

[]其他:

说明:202227日,新加坡国家环境局(NEA)通报WTO TBT委员会(G/TBT/N/SGP/63)其计划根据《环境保护和管理法》(EPMA)和《EPM(有害物质)条例》(EPMHS)条例)控制5种新化学品作为有害物质(HS)。该等化学品及含有该等化学品的产品的进口商、制造商和分销商,须就该等化学品的进口、出口、销售、储存和使用,申请HS许可证/执照。这5种新化学品由《斯德哥尔摩公约》和《鹿特丹公约》确定,供审查,具体如下:

《斯德哥尔摩公约》和《鹿特丹公约》

拟用于控制工业化学品的化学品脱氯烷+DPUV-328工业化学品/农药/杀虫剂/除草剂壬基酚(NP)和壬基酚乙氧基酯(NPE)异菌脲

WTO通报的本补遗文件(G/TBT/N/SGP/63)旨在通告成员国,该措施已于2022531日批准并公布,将于202331日生效。


通报原文: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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