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泰国 |
2. | 负责机构: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办公室(OCPB)、总理办公室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X]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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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包含石棉的产品
ICS:[{"uid":"59.060.30"}] HS:[{"uid":"2524"},{"uid":"6811"},{"uid":"6812"}] |
5. |
通报标题:2009年9月29日的标签委员会通报(No. 27) 关于:标签控制的包含石棉的产品(3页,泰语和3页,英语(非官方译文))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包含石棉的产品应当以重要信息要求标签控制,即,用法说明(例如,如何使用,使用后的防护等)、警告(适当字符尺寸的符号和信息(不小于15毫米)),以及其它信息,例如,名称、商标、照片、设备、图片,以及其它相关信息;符号和警告信息附属于产品上。本通报覆盖的石棉是用作摩擦材料的产品,诸如制动器、离合器,以及建筑工业的产品,诸如仍然包含石棉的屋面瓦片、乙烯塑料地板、合成木墙、水管。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使用物品的安全性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 拟生效日期: 2010/03/23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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