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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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食品
ICS:[{"uid":"67."}] HS:[{"uid":"16"},{"uid":"17"},{"uid":"18"},{"uid":"19"},{"uid":"20"},{"uid":"21"},{"uid":"22"},{"uid":"9801"}] |
5. |
通报标题:食品标签标准修正提案页数:14页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对于诸如糖果、口香糖、巧克力和果酱的产品,如果某种产品的最小销售单位带有不大于30平方毫米的主显示区,而且该产品以可以显示的方式包装,并在一个单独的容器或包装中销售,标签可以放置在单独的容器或包装上。 提案为打算放置在主显示区上的自愿性营养信息内容提出了标准和一种正面包装(FOP)标签的设计方案。 比萨饼份餐量的参考数量规定为150克,碳酸饮料和混合饮料修订为各200毫升。 |
7. | 目的和理由: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信息和促进公众健康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日期后2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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