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越南 |
2. | 负责机构:越南卫生部食品管理局 地址:138A Giang Vo, Ba Dinh District, Hanoi, Viet Nam 电话:+(84 4) 3846 4489/ +(84 4) 3846 3702 传真:+(84 4) 3846 3739 电子邮箱:phongtckn@gmail.com 网站: http://www.vfa.gov.vn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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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各种食品
ICS:[{"uid":"67"}] HS:[{"uid":"9801"},{"uid":"9803"},{"uid":"9812"}] |
5. |
通报标题:关于修改、补充和废除卫生部发布的若干食品安全法律文件的通知草案页数:75页 使用语言:越南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次通知征求意见稿将修改、补充及废除的若干食品安全法律文件条文如下:2019年8月30日卫生部关于管理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第24/2019/TT-BYT号通告;-卫生部关于食品中污染物和化学品最高限量的第46/2007/QD-BYT号决议;-卫生部2019年7月17日第18/2019/TT-BYT号通告,指导膳食补充剂生产和交易的良好生产规范(GMP);-2014年11月24日卫生部关于功能性食品管理的第43/2014/TT-BYT号通知;卫生部长2015年12月1日第48/2015/TT-BYT号通告,规定卫生部管理的食品生产和经营中的食品安全检查活动;-卫生部2020年12月31日关于修改和废除卫生部颁布或联合颁布的一些立法文件的第29/2020/TT-BYT号通告;该通知草案将废除以下法律文件:-2011年4月1日卫生部长关于食品质量、卫生和安全抽样检验准则的第14/2011/TT-BYT号通知;-卫生部2008年12月11日第38/2008/QD-BYT号决定,颁布“规定食品中三聚氰胺交叉污染的最高限量”。-卫生部2016年4月13日第1348/QD-BYT号决定,关于更正卫生部2015年12月1日第48/2015/TT-BYT号通知,规范卫生部管理的食品生产和交易中的食品安全检查活动 |
7. | 目的和理由: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 |
8. | 相关文件: 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通用标准192-1995关于用作加工助剂的物质的准则CAC/GL 75-2010 拟批准日期:2022年12月1日 拟生效日期:通过后6个月意见反馈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国家咨询点[ ]或其他机构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以及电子邮件和网站地址(如能提供):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VNM/22_5714_00_x.pdf %%%G/TBT/N/VNM/235 2022年8月22日(22-6339)页码:1/1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原件:英文tbt编号- 1 -G/TBT/N/VNM/235- 1 -通报。以下通报根据第10.6条发出。1.通报成员:越南。如可能,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第3.2和7.2条):2.负责机构:越南卫生部食品管理局 地址:138A Giang Vo, Ba Dinh District, Hanoi, Viet Nam 电话:+(84 4) 3846 4489/ +(84 4) 3846 3702 传真:+(84 4) 3846 3739 电子邮箱:phongtckn@gmail.com 网站:http://www.vfa.gov.vn。负责处理有关通报的反馈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名称和地址(包括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能提供),如与上述不同,应注明:3.根据第2.9.2[X]、2.10.1[ ]、5.6.2[ ]、5.7.1[ ]、3.2[ ]、7.2[ ]条通报,其他:4.所覆盖产品(提供HS或CCCN(如适用),或者国家关税条目号。如可能,可另提供国际商品系统编号(ICS)):各类食品 5.通报文件的标题、页数和语言:关于修改、补充和废除卫生部发布的若干食品安全法律文件的通知草案;(75页,越南语)。6.内容简述:本次通知征求意见稿将修改、补充及废除的若干食品安全法律文件条文如下:2019年8月30日卫生部关于管理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第24/2019/TT-BYT号通告;-卫生部关于食品中污染物和化学品最高限量的第46/2007/QD-BYT号决议;-卫生部2019年7月17日第18/2019/TT-BYT号通告,指导膳食补充剂生产和交易的良好生产规范(GMP);-2014年11月24日卫生部关于功能性食品管理的第43/2014/TT-BYT号通知;卫生部长2015年12月1日第48/2015/TT-BYT号通告,规定卫生部管理的食品生产和经营中的食品安全检查活动;-卫生部2020年12月31日关于修改和废除卫生部颁布或联合颁布的一些立法文件的第29/2020/TT-BYT号通告;该通知草案将废除以下法律文件:-2011年4月1日卫生部长关于食品质量、卫生和安全抽样检验准则的第14/2011/TT-BYT号通知;-卫生部2008年12月11日第38/2008/QD-BYT号决定,颁布“规定食品中三聚氰胺交叉污染的最高限量”。-卫生部2016年4月13日第1348/QD-BYT号决定,关于更正卫生部2015年12月1日第48/2015/TT-BYT号通知,规范卫生部管理的食品生产和交易中的食品安全检查活动 7.目标与理由,包括紧急问题的性质(如适用):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 8.相关文件: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通用标准192-1995关于用作加工助剂的物质的准则CAC/GL 75-2010。9. |
9. |
拟批准日期:
2022年12月1日 拟生效日期: 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内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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