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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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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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修订委员会(EU)第2016/127号授权法规的委员会授权法规草案,该法规涉及由蛋白质水解物制成的婴儿和断奶后配方奶粉的蛋白质要求页数:5页;7页 使用语言:英文;英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授权法规旨在修订(EU)第2016/127号授权法规,根据欧洲食品安全局的相关科学意见,修订该法规规定的婴儿配方奶粉和断奶后配方奶粉的蛋白质含量、蛋白质来源、蛋白质加工和蛋白质质量的成分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第(EU)2016/127号法规规定,用蛋白质水解物制造的婴儿配方奶粉和断奶后配方奶粉必须符合该法规附件I第2.3点和附件II所载的蛋白质含量、蛋白质来源、蛋白质加工以及蛋白质质量要求。 这些要求对应于迄今为止管理局积极评价的婴儿配方奶粉和断奶后配方奶粉中使用的两种蛋白质水解物的成分。本法规的要求自2022年2月22日起适用于由蛋白质水解物制造的婴儿配方奶粉及断奶后配方奶粉。第(EU)2016/127号第(EU)2016/127号法规还规定,今后可对这些要求进行修订,以便在欧洲食品安全局对其安全性和适用性进行逐案评估后,允许将成分不同于已被积极评估的蛋白质水解物生产的配方投放市场。在这种情况下,欧盟委员会已收到meyer.science GmbH代表HIPP-Werk Georg Hipp OHG和Arla Foods Ingredients提出的请求,要求欧洲食品安全局对两种产品、一种婴儿配方奶粉以及由蛋白质水解物制成的断奶后配方奶粉的安全性和适用性进行评估,其成分不符合第2016/127号法规(EU)中规定的要求。欧洲食品安全局在2022年3月9日发表的意见中得出结论,提交档案的蛋白质水解物是营养安全的,适合用于婴儿配方奶粉和断奶后配方奶粉的蛋白质来源。 考虑到该意见的结论,允许将由有关蛋白质水解物制成的婴儿配方奶粉和断奶后配方奶粉投放市场,并相应修订(EU)第2016/127号法规;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 |
8. | 相关文件: 2015年9月25日欧盟委员会(EU)第2016/127号授权法规,该法规补充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婴儿配方奶粉和断奶后配方奶粉的具体成分和信息要求以及关于婴儿和幼儿喂养信息要求的(EU)第609/2013号法规(EUR-Lex - 32016R0127 - EN - EUR-Lex(europa.eu)),由HIPP‐Werk Georg Hipp OHG生产的乳清浓缩蛋白生产的婴儿配方奶粉和断奶后配方奶粉中使用的特定蛋白水解物的营养安全性和适用性(申报文件由meyer.science GmbH提交) | EFSA(Europa.eu) |
9. |
拟批准日期:
2022年第4季度 拟生效日期: 拟议措施应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生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内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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