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新加坡 |
2. | 负责机构:新加坡健康促进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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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由HS编码2401、 2402、 2403覆盖但不限于这些HS编码的所有烟草制品,包括烟草衍生物(提炼物)和烟草代用品(尼古丁)
ICS:[{"uid":"65.160"}] HS:[{"uid":"24"}] |
5. |
通报标题:吸烟(烟草制品的广告和销售管理)法案修正提案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为了保护人类健康,CAST(烟草制品的广告和销售管理)法案中要求,烟草制品上的焦油和尼古丁定量标签由一般健康信息取代;不存在关于烟草制品的误导性标签;降低焦油和尼古丁的最大限量,以及小雪茄以20支或更多支的包装出售。上述规定不适用于只为了将其从新加坡运出而进口的烟草制品。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10年初 拟生效日期: 2010年初,条款4 (c)、 7 (b)、 11除外,这些将于2011年初颁布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分发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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