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泰国 |
2. | 负责机构: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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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化妆品
ICS:[{"uid":"71.100.70"}] HS:[{"uid":"33"}] |
5. |
通报标题:化妆品委员会关于重新填充化妆品标签的通报 佛历...页数:1页 使用语言:泰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为确保重新填充的化妆品的直接包装上至少应显示以下详情:1.化妆品名称 2.制造商/进口商名称 3.商店名称和地址 4.重新填充用散装产品批次/批号 5.重新填充用的产品的生产日期 6.重新填充日期 7.使用说明。其余的强制性标签信息应符合化妆品委员会题为“化妆品标签”佛历2562年(公历2019年)的通报,即完整的成分清单、生产国、有效日期和特殊预防措施(如有)。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二维码、传单、小册子、吊牌、展示板、收缩包装等方式提供或获取。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 |
8. | 相关文件: 化妆品委员会题为“化妆品标签”佛历2562年(公历2019年)的通报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在《政府公报》上公布之日的次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内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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