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泰国 |
2. | 负责机构:工业部泰国工业标准研究院(TISI)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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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部级条例要求符合标准的工业产品
ICS:[] HS:[] |
5. |
通报标题:工业产品标准委员会通报 主题:向泰国进口工业产品用于制造、组装、包装或其他用途以出口到泰国境外的标准和条件(佛历2565年(公历2022年))页数:3页 使用语言:泰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通报废除了工业产品标准委员会的通知主题:《关于将工业产品进口到泰国用于制造、组装、包装或其他用途并出口到泰国境外的标准和条件》(佛历2562年(公历2019年))。本通报适用于部级条例要求符合泰国工业标准(TIS)的任何工业产品进口商,他们希望将工业产品进口到泰国用于制造、组装、包装和其他用途,目的是从泰国出口。在制造之前,进口商必须向泰国工业标准协会(TISI)提交申请,并应收到TISI签发的确认收据。进口商应履行以下条件;1.仅进口用于制造、组装、包装和其他用途的产品,并通知TISI。2.每次进口前都要通知TISI。3.根据《工业产品标准法》第21条,显示进口产品为工业产品的声明。4.自签发之日起30天内,报告生产的产品数量和出口的产品数量以及海关文件的复印件。如果出口产品重新进入泰国,出口商应通知TISI,并提交证据表明产品重新进入时外观和特征没有任何变化。 |
7. | 目的和理由:为进口商向沙特王国进口用于制造、组装、包装或其他用途的工业产品提供便利,以便向泰国境外出口。 |
8. | 相关文件: 《工业产品标准法》(佛历2511年(公历1968年))第21条及其修正案(第8号)(佛历2562年(公历2019年)) |
9. |
拟批准日期:
2022年8月10日 拟生效日期: 2022年8月11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不适用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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